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风一样的男子 | 受理部门: | 市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25-2-8 | |||||||
来信主题: | 建议放开禁摩限电 | |||||||||||
来信内容: | 建议放开禁摩限电,我市于2013年开始在城区部分区域实施“限摩限电”管理,2020年7月8日,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城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通告》,在市中心城区划定管制区域,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从2020年8月1日起,全天时限制非市区号牌摩托车(特种摩托车除外)通行。2013年禁摩至今已12年,12年来,随着社会进步,人民素质不断提高,交通日益拥堵,如果能放开禁摩,部分驾驶员选择摩托车出行,会减轻道路拥堵现象的发生,提高通行效率,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贴近群众,更合理,更人性化,通过调研放开禁摩的城市,倾听民生民意,认真调查研究,制定更为合理的相关政策,而不是统一模板对网友进行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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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受理单位: | 交警支队 | 受理时间: | 2025-02-08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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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交警支队 | 受理时间: | 2025-02-08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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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 交警支队 | 处理时间: | 2025-02-13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提出的“建议放开禁摩限电”的建议已收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市民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市中心城区禁止摩托车驶入对社会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维护、市民日常出行保障带来了巨大改观。 一是“两抢”案件基本杜绝。据统计,2012年,市城区“两枪”案件占公安机关案件总数的40.1%,市民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高达283.5万元,2013年起,邵阳市委、市政府在城区实行“限摩限电”交通管理措施后,市城区治安环境明显好转,“飞车抢夺、抢劫”案件基本杜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摩托车无证驾驶、未购买交通强制险、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非法加强晴雨伞等违法行为突出,加之其机动性强,给公安交警部门路面执勤执法和交通事故防控带来巨大挑战,禁止摩托车驶入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套增加了公交车、出租车运营台数,依靠摩托车出行市民可综合选择公交、私家车、出租车甚至电动自行车出行,市城区涉摩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大幅下降,亡人事故0发生,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是市民生活幸福感明显提升。市中心城区禁止摩托车驶入管理前,广大市民通过110、122报警平台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意见大多反应摩托车危害社会治安、扰乱道路通行秩序、“飙车”炸街影响市民正常生产生活,实施禁止通行管理后,市民反应的涉摩托车问题急剧减少,提升了市民群众出行的安全感、获得感。 感谢您的建议,此复。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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