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来信人: xiujun 受理部门: 医疗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25-1-17
来信主题: 生长激素可否报销?
来信内容: 小孩8岁多,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在省儿童医院确诊为生长激素缺乏症,需要长期注射生长激素,请问生长激素的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医疗保障局 受理时间: 2025-01-21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医疗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25-01-26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关于留言人李XX网上留言的回复

 

XX

你好!关于“生长激素可否报销”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目录。门诊支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一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范围支付。经查询《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生长激素不在目录内,没有纳入医保报销

二、与留言人的沟通情况

2025年1月23日上午9时55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留言人进行回复,留言人表示问题已得到解决,对回复结果满意。

经办人:彭湘    联系电话:0739-5082390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