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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搁浅 受理部门: 交通运输局 来信时间: 2024-9-30
来信主题: 咨询摩托车在邵阳市市区行驶相关事宜
来信内容: 您好,想请问一下,邵阳市市区是否可以骑摩托车,或者是哪些区域禁止骑摩托车,以及是否限制进入时间、摩托车排量。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交警支队 受理时间: 2024-10-08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交警支队 处理时间: 2024-10-11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二、我市于2013年开始在城区部分区域实施“限摩限电”管理,2020年7月8日,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城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通告》,在市中心城区划定管制区域,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从2020年8月1日起,全天时限制非市区号牌摩托车(特种摩托车除外)通行。具体区域为:

路与双坡路交叉路口经双坡路、宝庆东路、建设南路至邵阳大道和建设南路交叉路口为东界;邵阳大道和建设南路交叉路口经邵阳大道、佘湖桥、邵洲路至邵洲路与西湖 南路立交路口为南界;高速公路邵阳南收费站沿西湖路、敏州西路、宝庆西路、雪峰路、白公城路、西湖桥、资江北路、资兴路、汽车北站、魏源路、西湖北路至蔡锷广场为西界从魏路与西湖北路交叉路口经魏源路、资江一桥、昭陵西路、红星路、双清路、塔北路至塔北路与双坡路交叉路口为北界;界线道路及此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里巷为限制通行路段。

三、您可以在我市城区除“限摩限电”管理区域外依法依规驾驶摩托车出行。

  感谢您的建议,此复。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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