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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邵阳小灵通 受理部门: 交警支队 来信时间: 2024-6-20
来信主题: 禁摩限电区域
来信内容: 交警部门是非常幸苦也最不被理解的部门,但是老百姓也有苦衷,禁摩限电这么久了,好像没有收到新的红头文件指示,路上也没有标志性的牌匾提示禁摩区域,昨天在江北广场被交警拦住,并且以不按规定标志路线行驶处罚 100 元扣一分,我想请问这合理吗?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交警支队 受理时间: 2024-06-28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交警支队 处理时间: 2024-06-28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平台上的投诉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市民朋友反馈的关于禁摩公告及摩托车闯禁的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之规定,我支队根据城区道路情况及车辆保有量的情况,为维护城区交通秩序,提高城区车辆通行效率,在主城区某些特定路段对特定车辆实行限行,这是法律赋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权力,也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2、2020年7月邵阳市公安局、邵阳市交通运输局、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市城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通告》,决定在市城区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从2020年8月1日起在以下区域和道路全天时限制以下车辆:

1.超标电动自行车

2.非市区号牌摩托车

3.非市区号牌电动自行车

4.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和停放(特种摩托车除外)

限行区域:塔北路与双坡路交叉路口经双坡路、宝庆东路、建设南路至邵阳大道和建设南路交叉路口为东界;邵阳大道和建设南路交叉路口经邵阳大道、佘湖桥、邵洲路至邵洲路与西湖南路立交路口为南界;高速公路邵阳南收费站沿西湖路、敏州西路、宝庆西路、雪峰路、白公城路、西湖桥、资江北路、资兴路、汽车北站、魏源路、西湖北路至蔡锷广场为西界;从魏源路与西湖北路交叉路口经魏源路、资江一桥、昭陵西路、红星路、双清路、塔北路至塔北路与双坡路交叉路口为北界;界线道路及此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里巷为限制通行路段。”此公告通过互联网向广大市民公告,可在互联网查询到。限行区域沿线都设有禁摩交通信号标志,北塔区在西湖北路、魏源路进入摩托车限行区域沿线都设有禁摩交通信号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和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之规定,市民6月14日下午14:39驾驶湘E7373D行径至江北广场路口时(江北广场路口往新邵方向设有禁摩交通信号标志),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交通信号,被我大队路面中队查处,开具处罚决定书,符合法律程序规定,并无不当之处。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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