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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丰九 受理部门: 市政府办 来信时间: 2023-12-18
来信主题: 关于加强城市无障碍通道设施建设的几点建议
来信内容: 本人二级肢残,被小儿麻痹症剥夺了半辈子的自由。前不久终于买了一辆电动轮椅,以为从此能够让生活更自由一些。两个月前的一天,在同学的陪伴下,我们从位于建设南路和邵阳大道交汇处的和旺金星嘉苑出发,沿小区外北面的红旗河西行,经志成小学和志成新世界,过红旗桥,再沿邵水东路一路行来,至市六中折返。 外面的世界很大,很精彩。然而,一路行来,我却并不能想到哪里就到哪里,原因很简单:全程几乎看不到可供轮椅行驶的无障碍通道。无论是桥面上的人行道还是马路边的人行道,都有高出路面至少十厘米的台阶!我想靠近栏杆看看江河上的风景,这台阶把我难住了;我想去路边的店铺瞧瞧,这台阶把我难住了;其他的公共场所也就可以想见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十厘米完全不是事儿,但对于依靠轮椅代步的人,它就是无法逾越的难关!有的人行道会在某个地方开个豁口,是为了方便轮椅上下吗?但即便如此,每个豁口间的距离也太远,导致轮椅上下人行道时需要行驶更长的无谓的路程;尤其令人不解的是,这个豁口最低处仍然高出路面三厘米以上——或者还不止——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不能与路面完全齐平?这样无论是轮椅还是电动轮椅都能方便上下了。虽然个中的具体原因无法得知,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即设计这个豁口的人没有从实际出发,更谈不上重视细节,重视残障人士的特殊需求,殊不知,一个极小的疏忽,却是依靠轮椅代步的人的极大障碍! 窥一斑而知全豹。对于我们这个城市而言,无障碍通道及设施的建设情况不难想见。这既是一个硬件设施的建设问题,更是一个观念意识的问题,也就是说,从政府到民间,对于市区及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远远谈不上重视,更不要说行动。然而,无障碍通道及设施的建设恰恰能直接反映出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决定着残障人士能在多大程度上融入我们的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好消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全国残疾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也是全国各地重视并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一个契机。从观念到行动,从政府职能部门到民间服务机构,都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这一新法,更新服务意识,落实新法精神,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关爱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有了完善的法律,更要有扎实的行动。就邵阳市的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情况而言,我们至少可从三个方面入手来推进这一建设事业的发展——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在全社会尽快树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思想观念,意识到这是一个城市的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之,完善之,普及之,使广大残疾朋友出门方便,四通八达,有爱无碍,此其一; 政府可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做出合理规划,尤其对于一些重要的公共场所,包括商场,公园,超市,桥梁,风景区,博物馆等,从实际出发,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必要时可将相应的建设工程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及负责人,合理安排,明确责任,政府监管,单位施工,精心设计,注重细节,以确保所有建成的无障碍设施都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其二; 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在设计和建设无障碍设施时应充分听取广大残障人士的意见及建议,了解他们的具体需求,从他们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保证所有的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是符合他们的实际需求的,方便,实用,使他们能用得上,用得好,为保障他们充分融入社会生活创造最基本的外部环境和条件,此其三。 八千五百万残疾人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党和政府历来关爱残疾人,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为保障我们的基本权利和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始终不懈努力。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之春风,我们坚信,邵阳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一定会取得新的发展,从政府到民间,服务观念更新,建设速度更快,设施布局更合理,普及范围更宽广,从而使得广大残疾朋友能够更好更深地融入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他们的生活,学习乃至就业创造更优良的环境。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受理时间: 2023-12-26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处理时间: 2023-12-26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尊敬的刘军明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加强城市无障碍通道设施建设的几点建议”收悉,非常感谢刘先生对城市市政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在来信中提到的建议和问题,我局现答复如下:

一、管养范围划分问题:在市城区70余平方公里的规划区范围内,我局负责主次干道的日常维护,三区住建局负责小街小巷的日常维护。我局下属市政工程总公司,为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市城区主次干道道路、排水、桥梁及其附属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及养护维修。

二、无障碍通道高差问题:无障碍设施的技术规范,老的标准是高差不超过5公分,新的标准是不超过3公分,我们在实施无障碍通道改造的时候,都是严格遵守技术规范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充分考虑市民的实际需要,提升施工技术水平,降低高差,在不引起积水的情况下,尽量做到衔接平顺。

三、无障碍设施过少问题:无障碍缘石坡道只能设置在人行横道(有斑马线)位置,对于无斑马线或者高差过大的位置,均不能设置,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在一些地段,会造成绕行一些路程,请市民谅解。

四、无障碍设施不够完善问题:2022年,我局改造了宝庆中路、邵水东路、邵阳大道等38条道路及城南公园周边的无障碍设施,共改造了525处,总投入420.988万元;2023年改造了红旗路、东风路等14条道路及青龙桥的无障碍设施,共计改造166处,总投入140.63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维护经费有限,我局对市城区无障碍设施的改造采取分年分批分路段到位,逐年完善。

近年来,在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我局与创文办及交警部门多次沟通,合理调整人行道功能布局,对部分容易与停车造成矛盾的盲道位置进行了改动,同时将“无障碍设施改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内容予以推动。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推动城区主次干道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同时将积极配合交警部门、执法支队,加大对无障碍设施不文明现象的管理力度,推动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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