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zk | 受理部门: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来信时间: | 2023-11-18 | |||||||
来信主题: | 自建房屋违建 | |||||||||||
来信内容: | 位于北塔区新滩镇街道办事处宝庆西路,中医医院医养中心对面,一处居民自建房正在新建,1、对比原老房在基地面积现新地基已经超宽。2、房屋改建四邻没有签字同意,属于违规审批。3,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该房没有由具备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4、施工图没有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住宅建筑设计图。5、新滩镇街道办事处没有对地基基础等未选用图集部分进行技术审查。6、无技术审查合格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7、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没有进行封闭什么人员都能进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8、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对违法超宽建设履职不到位,纵容其房屋继续建设。 | |||||||||||
处理情况 | ||||||||||||
受理单位: | 北塔区 | 受理时间: | 2023-11-20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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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 北塔区 | 处理时间: | 2023-11-21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张先生,你好: 您在北塔区“网络问政信箱”反映的题为《自建房屋违建》的投诉信件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陈*祥、陈*贤为北塔区新滩镇街道新滩社区居民,两兄弟自然继承父亲的老宅,老宅于1979年建成,合法建筑占地面积为189平方米,使用年限已有40余年,主体和各类设施老化,部分结构已开裂变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确保住房安全,陈*祥、陈*贤两家住户搬离该房屋,在外租房屋住。并于2019年5月29日向各级相关部门申请危房改建,2020年11月通过北塔区住宅建设和用地管理联席会议会审后,于2021年3月21日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021年7月15日发放《北塔区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其老宅于2023年2月拆除,街道于2023年3月7日按规定进行放线定位,宅基地占地面积为186.77平方米,2023年3月10日开始动工建设。新建房屋基脚因宝庆西路延伸段的道路规划需要,在原位置进行退让,退让部分和现建设基脚部分均在其宅基地之内。施工现场安装了防护隔栏,街道、社区将加大施工安全宣传和监管。
北塔区新滩镇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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