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fan | 受理部门: | 公安局 | 来信时间: | 2023-5-7 | |||||||
来信主题: | 户口注销 | |||||||||||
来信内容: | 父亲因病去世,需要注销户口吗?流程是怎么样的,希望一次办好 | |||||||||||
处理情况 | ||||||||||||
受理单位: | 公安局 | 受理时间: | 2023-05-09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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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 公安局 | 处理时间: | 2023-05-10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根据现行的《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公民死亡后,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村(居)委会应当在1个月内持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交回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 根据现行的《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的第十四条:申报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 申报人应当提交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 交回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遗失的提交遗失声明)。“死亡证明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 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 (二) 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三) 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四) 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请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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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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