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来信人: fan 受理部门: 公安局 来信时间: 2023-5-7
来信主题: 户口注销
来信内容: 父亲因病去世,需要注销户口吗?流程是怎么样的,希望一次办好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公安局 受理时间: 2023-05-09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23-05-10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根据现行的《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公民死亡后,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村(居)委会应当在1个月内持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交回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

根据现行的《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的十四申报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 申报人应当提交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 交回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遗失的提交遗失声明)。“死亡证明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 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

(二) 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三) 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四) 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请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资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