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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小晋 受理部门: 公安局 来信时间: 2023-2-7
来信主题: 未成年小孩转户口
来信内容: 夫妻一方户口在市区、另一方户口在邵阳县农村,小孩原是农村户口,后迁到市区,现能否再迁回农村。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公安局 受理时间: 2023-02-08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23-02-13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根据现行的《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五章的第二十条:未成年人投靠其父或者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者母户口所在地。子女投靠城镇父或者母落户的,不受子女年龄等条件限制。

请根据现行的《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的第十八条规定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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