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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青青 受理部门: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来信时间: 2022-12-7
来信主题: 关于大汉悦中心c区一楼商贩使用高音喇叭扰民问题反应
来信内容: 今2022年12月7日,关于大汉悦中心c区楼下商贩使用高音喇叭扰民的不文明行文的问题反应情况如下。从12月3日起楼下水果店就使用高音喇叭开始叫喊橘子五元两斤,从早八点不到开始到晚十点至十一点不等。我于12月6日向物业公司反应,也打了市民热线,但楼下高音喇叭叫喊的行为并没的得到制止。我明确表明~让他们关掉那个喇叭,是关掉,不是小点声之类的。相关政策出台的是所有扩音器都属于高音喇叭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四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现正在创文明城市阶段,我不想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让这样的不文明行为给破坏,这种行为更是给住在楼上的居民带来了非常大的困扰。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双清区 受理时间: 2022-12-16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双清区 处理时间: 2022-12-16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东风路街道城管办和社区工作人员到商铺查看,并督促商贩不要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叫卖,以免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休息,水果商贩表示积极配合,立即停用喇叭叫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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