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灵捕手 | 受理部门: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来信时间: | Dec 7, 2022 | |||||||
来信主题: | 商家长期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请还路于民!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邵阳市北塔区江北明珠的居民,政府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有序文明的公共空间环境,规范停车,方便居民出行,在小区门口的商铺规划了一排公共停车位,但是我发现有一家商铺:农民伯伯菜园子江北明珠店(位于北塔区江北明珠西门北50米),长期用私人电动车,锥桶霸占,并且我的私家车想停进去车位好好和老板商量,还被商家老板用很恶劣的态度对待了一番,说这个车位在她们店铺面前就是她们的,要用电动车占着给她自己老公的面包车停,向交警部门反映多次商家还是一如既往的霸占公共车位,根据《邵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或者擅自设置障碍影响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公共车位自然是先到先得,社会公共资源不得私自占用,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好好整治一下,我先代表广大市民表示感谢! | |||||||||||
处理情况 | ||||||||||||
受理单位: | 北塔区 | 受理时间: | 2022-12-09 | 信件状态: | 已评议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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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 北塔区 | 处理时间: | 2022-12-14 | 信件状态: | 已评议 | |||||||
处理结果: | 市民您好: 您反映关于商家长期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已收悉,我队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1、12月13日11时许,大队民辅警共4人与“农民伯伯菜园子”店老板交谈,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其以后不得私占停车位,店老板也承诺以后不再有类似行为; 2、发现以后再有类似情况,可以随时与我大队联系,我们将及时、快速处理。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大队 2022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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