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蜗牛lech | 受理部门: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来信时间: | 2021-7-27 | |||||||
来信主题: | 关于举报北塔区龙山路市检察院德馨园小区部分业主强行私占公共区域(消防安全逃生通道)的违规违法问题 |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是北塔区龙山路德馨苑小区5栋1单元1702业主,该小区属于市检察院集资房,我购买的房子在第五栋,属于开发商对外出售的一栋楼。今年交房刚装修完,属于两梯三户,我属于中间户型,每个楼层存在两个比较大的公共区域,从施工图纸上来看,该区域属于公共区域。现在楼层两边的一、三号户型的业主,私自将靠近自己户型的公共区域占为己有,并且加装玻璃门完全封闭起来,严重威胁我们中间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出现这种现象时,就立即向物业反应,当时物业答应去说一下,协调处理。然后始终未给答复,反而各楼层封闭公共区域的现象越来越多。隔壁业主坚持说是开发商承诺的,物业也不作为,未保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默许私自占有。我与隔壁业主以及开发商、物业面谈时,开发商说,并没有做出这种类似承诺,物业也不管,始终未有明确答复。后面通过电话找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包括他们下属的控违办,物管科。市级的和区级的都打了电话,还通过电话在物管科查了这个小区的物业公司,说是没有备案,应该是开发商自行带来小区的,也不知道是否具有相关资质,住建部门回复这种事情不归他们管辖,应该让找城管局,城管局回复让找住建局或者街道办事处,状元州街道办事处后来有打电话来给我说是去小区内了解,然后协调处理,开发商说和他们没关系,也没有做出承诺赠送面积,物业也不作为,街道办事处也处理不了,也都不愿意面谈。现在楼层两边的一、三号户型的业主,私自将靠近自己户型的公共区域占为己有,并且加装玻璃门完全封闭起来,严重威胁我们中间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求相关部门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 |||||||||||
处理情况 | ||||||||||||
受理单位: | 北塔区 | 受理时间: | 2021-08-02 | 信件状态: | 已评议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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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 北塔区 | 处理时间: | 2021-08-03 | 信件状态: | 已评议 | |||||||
处理结果: | 刘立超,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题为《关于举报北塔区龙山路市检察院德馨园小区部分业主强行私占公共区域(消防安全逃生通道)的违规违法问题》的投诉举报,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队于8月3日派员对现场进行了核查,通过现场核查,发现部分业主确有占用公共区域行为,但所占区域并非消防安全逃生通道,小区楼道内的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并未被任何人占用、堵塞。大队消防监督员随即电话与您联系,向您释明消防疏散通道含义,此次举报涉消违法内容与消防疏散通道无关,举报不属实。
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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