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派出所不予办理民事 | 受理部门: | 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21-5-31 | |||||||
来信主题: | 派出所不予办理民事 | |||||||||||
来信内容: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本人无任何犯罪记录,因名字谐音经常被嘲笑,导致很困扰,但是派出所不予办理,侵犯本人姓名变更权 | |||||||||||
处理情况 | ||||||||||||
受理单位: | 公安局 | 受理时间: | 2021-06-02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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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 公安局 | 处理时间: | 2021-06-02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你好!公民变更姓名,除了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外,还要遵循《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50条规定,如果你没有正当理由,派出所是不会受理你的申请的。请你列举正当理由之一,再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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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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