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墨绿的楸树笑嘻嘻。 | 受理部门: | 市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20-12-10 | |||||||
来信主题: | 请求北塔区政府将拆违后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 |||||||||||
来信内容: | 我是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乡杨旗岭二组村民,2020年11月北塔区城管局率领200多人马对我房子的屋顶及后面的猪舍进行了无证拆迁。拆迁之前说会处理遗留下来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拆完后根本无人理会,一窝蜂全跑了。现在,我的房子周围全是残砖破瓦,满目疮痍,出行道路被完全堵塞,原来坚固的主体结构在其暴力拆迁后东一个口西一个洞,到处漏雨,已经无法正常生活居住。我的诉求:1,请北塔区城管局清理这些建筑垃圾,恢复我正常的出行道路,2,请将合法主体结构漏水的洞口恢复原样。 | |||||||||||
处理情况 | ||||||||||||
受理单位: | 北塔区 | 受理时间: | 2020-12-18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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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 北塔区 | 处理时间: | 2020-12-18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汪美云,您好! 经查, 您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9年在北塔区陈家桥乡杨旗社区擅自建房(违建总建筑面积548.37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武冈市人民法院和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为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四十四条之规定,北塔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20日上午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经现场查看制定了详细的拆除方案,针对房屋结构的特殊情况,为了保证安全拆除,采取了人工作业和机械作业相配合的方式拆除。 关于“清理这些建筑垃圾,恢复正常的出行道路畅通”的诉求,经现场查看,原有出行道路未受到堵塞。堆积在其屋后公共地方的建筑垃圾经我局与陈家桥乡沟通,陈家桥乡将进行清理。 关于“将合法主体结构漏水洞口恢复原样”的诉求,因您未能提供主体结构房屋的相关合法手续,其合法性不可确定。若您能提供相关合法建房手续与图样,我们将依法恢复原样。
邵阳市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15日
建筑垃圾清理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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