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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20-12-9
来信主题: 外地就医的报备和转诊事宜
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关于城乡居民医疗报险报销,针对农村居民,去参报地的市级医院,市外医院,省外医院是否都需要申请报备和转诊?是否必须要从村,镇,县,市,省等遂级就诊?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医疗保障局 受理时间: 2020-12-17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医疗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20-12-23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关于刘伟石反映“城乡居民医保外地就医的报备和转诊事宜”问题的信访答复

 


    洞口县市民刘伟石在市长信箱反映的“城乡居民医保外地就医的报备和转诊事宜”的问题收悉,经电话联系后,现按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参保居民应当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外出务工、长期在外地居住、转省外医疗机构治疗等特殊情形在异地就医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同意备案后,可比照统筹地区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标准予以报销。未按照分级诊疗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危急重症患者抢救除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5个百分点。因危急重症抢救未及时办理转诊手续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治疗的应当在入院治疗3个工作日内报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同意备案。重大疾病实行双向转诊制,根据病种定点医院及病情轻重、复杂程度,遵循分级诊疗的原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积极引导参合患者合理分流,积极引导由具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和条件的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为主。

目前洞口县城乡居民医疗审批程序:参保城乡居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医院城乡居民医保科审批;需转市、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者,凭县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申请单,由各经办窗口审批(危急重症患者除外);危急重症患者紧急转院抢救者,须在转院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因外出务工、长期在外地居住、转省外医疗机构治疗等特殊情形在异地就医住院时,应选择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于住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直接拨打洞口县异地就医电话0739-7130335或到洞口县医疗保障局大厅备案后在就诊医院异地结算。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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