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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平平凡凡普通人 受理部门: 民政局 来信时间: 2020-8-25
来信主题: 姓名变更业务完成时限
来信内容: 警察同志,您好!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姓名变更、更正登记,须报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办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请问这个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是单指在派出所审批的时限,还是指姓名变更这项工作从派出所受理开始,直至整个工作完成需规定在十个工作日内?请警察同志根据该项法律规定给我一个合理的解答,谢谢!辛苦!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公安局 受理时间: 2020-08-31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20-08-31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你好!10个工作日是指派出所按规定接受你的变更更正姓名申请开始、报县局核准至审批结束的时间。但如果在核准时,需调查核实的,调查核实时间则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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