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原捷 | 受理部门: | 隆回县领导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0-6-27 | |||||||
来信主题: | 隆回县法官黄明违法办案,必须依法担责 | |||||||||||
来信内容: |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法官黄明滥用职权,歪曲事实,不以事实为依据办案,必须依法担责 我与本组村民聂寿文为了便于耕种,减小纠纷,于2000年10月口头协商达成永久性互换田,土。田以组里估产的产量计算,土不计面积。当时我以水田换旱田,用好土换荒土。土我在换来后于2001年3月份栽满了杉树苗,现都以成林。田在换来后,2001年和2002年种禾苗,白地新村三组周玉桃帮我用牛犁田耙田种水稻,2003年和2004年白地新村八组组长袁自文帮我搞犁耙种的水稻。因此田水利非常不便,根本无法耕种,于2005年和2006年种过两年杉树小苗,白地新村八组袁治文帮我用牛犁的田。在2007年2008年2009年堆过三年木材。木材卖后,我就在此田种满了树木,现也都己成林。后来,聂寿文妻子因有个女儿嫁给了我镇的副镇长阳恩鹏的老婆子做侄媳妇时,于当年阴历2013年5月15日早上9点左右到我家屋门口提出反悔,说田不换了。尔后于2013年11月4日在阳恩鹏副镇长的安排下,高坪镇综治派了两个人给我送了个通知(见附件)因为了减小:纠纷土地互换,土地互换后从2000年10月至阴历2013年5月15日我与聂寿文田、土互换后各自耕种互换后的土地,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半点争议。接到通知后我又向高坪镇综治办主任刘艳军说明互换田土的情况,我们之间不存在什么纠纷,我不接受调解。2013年11月5日我向刘艳军主任请了假,我说一个星期内没时间来调解,刘艳军主任说你们没纠纷,只要来讲清楚就是了。2013年12月4日晚上我又去了高平镇找到了阳恩鹏副镇长,我向阳恩鹏副镇长说明了我与聂寿文为了便于耕种减少纠纷互换土地的情况,阳恩鹏亲口对我说:“袁名魁我明确地告诉你,聂寿文的女儿是拿得我老婆子做侄媳妇。”当时我听后就知道真的是阳恩鹏副镇长从中作梗。过了十天,我和我老婆邹芬去了,当天到场的有:高坪镇综治办主任刘艳军,白地村住村干部周易中,白地村主任刘良成因有事没去,但委派了白地八组组长袁自文到场,镇里还有司法所三个人杨理根.、刘华成、刘勇。聂寿文家去了马金娥一个人。当天会议由刘艳军主任主持会议,首先双方提供证明材料,马金娥拿不出证明材料,我交了2013年12月4日的证明材料,见附件,马金娥拿不出证明材料。接着要双方如实反映情况,聂寿文妻子马金娥先说:“袁名魁我有两个红本本(土地使用证),你借得我的田堆树赚了一两百万,怎么不退田给我了”。接着刘艳军主任要我发言,我把互换田土的经过详细的说了一遍。紧接着发言的是刘艳军主任,他对聂妻马金娥说:“老母亲,你讲的是假话,这田明明是互换给人家的,怎么是借丘田给人家堆树呢?”。接着八组组长发言:“这丘田的互换我很清楚,你家长期兑换给袁名魁是心甘情愿的,我还在他兑来的田里帮袁名魁搞过犁耙种水稻。”刘华成又说“老人家你算了,红本本是没多大用的,高平好多地方发都没有发,发了填错的有好多要改,既然互换给人家了就算了,象你这样的案例,罗洪有一起,告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搞赢。”最后刘艳军主任发言∵:“老人家既然长期兑给人家了就算了,已经十三年了,这次调解也不收你们的调解费了”。这就是2013年12月15日的处理经过,在场处理的人和帮我搞犁耙种水稻的人现在还个个健在。 到了2017年土地确权时,聂寿文妻子马金娥又继续无理取闹,又是在镇里说袁名魁借得聂寿文的田不退田了,高平镇人民政府以彭习作副镇长为首,组织司法、综治、驻村干部,村支两委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当天由副镇长彭习作主持会议,对双方的土地互换做了详细的了解和笔录,双方反映的事实如下:“于”2000年间当事人聂寿文与袁名魁口头协商,聂寿文将承包的界上(小地名)1.3亩(现实际面积只有1.26亩)责任田与袁名魁承包的焱山冲(小地名)土地互换,袁名魁因自有的承包地尚有差距,将其弟的部分土地调剂补足,互换后各自耕种互换后的土地,此后聂寿文妻子对双方互换行为提出反悔,调解不成双方继续维持互换状态。(见附件) 综上所述:聂寿文与我互换土地已经成为了长期互换土地的事实,田、土中的树木都可以做证。又时间跨度近二十年了,对近二十年的事实这么清楚,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彭国强还以聂寿文方提出是短期互换为由发回原审隆回县人民法院重审,湖南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彭国强滥用职权,歪曲事实,不以事实为依据办案,对中间的隐情必须一查到底!以维护法律的遵严! 我的要求: 一:是对这些知法犯法的法官,玩弄司法必须严惩并依法问责!法官不以事实为依据为依据办案,必须由法官负责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二:对政府这些慢做为,不做为,乱做为的村、镇干部必须依法依规处理。 三:对这些权证变更不及时的,证帐地面不吻合的,四置不清的无效权证应该废除。 四:希望有关部门将我互换来的二十年的责任田依法确权颁证。 | |||||||||||
处理情况 | ||||||||||||
受理单位: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受理时间: | 2020-07-27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 你好! 原告聂某文夫妻与你们俩夫妻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已历经一审、二审、重审,重审后因你方不服提起了上诉,现二审案件正在审理之中。黄明同志系本院重审案件承办法官,你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黄明法官滥用职权、歪曲事实、不以事实为依据办案。经查,黄明法官在审理该案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希你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一切按法律程序办事,并请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隆回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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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处理时间: | 2020-08-04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敬的网友: 你好! 原告聂某文夫妻与你们俩夫妻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已历经一审、二审、重审,重审后因你方不服提起了上诉,现二审案件正在审理之中。黄明同志系本院重审案件承办法官,你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黄明法官滥用职权、歪曲事实、不以事实为依据办案。经查,黄明法官在审理该案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希你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一切按法律程序办事,并请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隆回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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