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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子曰 受理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时间: 2020-6-4
来信主题: 安居性保障性住房需要五证齐全才能交房吗?
来信内容: 请问安居性保障性住房需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证书才符合交房的条件。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时间: 2020-06-08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时间: 2020-06-08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您好:

        公共租赁住房交房的条件是需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出售房屋需要具备的证书,公共租赁住房是出租不是出售,所以不用办理此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也是建设方出售房屋时向购买方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暂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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