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来信人: aa 受理部门: 司法局 来信时间: 2020-5-29
来信主题: 咨询
来信内容: 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司法局 受理时间: 2020-06-01 信件状态: 已评议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1、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
  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
  3、盲、聋、哑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法律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二)免费获得法律援助的条件,具有上述情形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费获得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工伤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8、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9、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产品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0、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1、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的资料,符合上述(一)、(二)项条件的当事人, 申请法律援助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向有关义务人所在地或者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处理单位: 司法局 处理时间: 2020-06-01 信件状态: 已评议
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1、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
  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
  3、盲、聋、哑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法律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二)免费获得法律援助的条件,具有上述情形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费获得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工伤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8、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9、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产品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0、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1、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的资料,符合上述(一)、(二)项条件的当事人, 申请法律援助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向有关义务人所在地或者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