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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曾真龙 受理部门: 隆回县领导信箱 来信时间: 2020-5-14
来信主题: 出售不合格产品
来信内容: 2020年5月8日本人在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百姓乐农贸超市购买的“山泉稻香米”,在煮饭时发现包装上有用黑色记号笔涂改的痕迹,我仔细一看发现这款大米外包装上使用的执行标准GB/T1354-2009 于2019年5月1日已停用,而该三袋大米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9日生产。该产品使用了已废止的执行标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可以说明厂家明知产品违法所以又用黑色记号笔对包装上的执行标准和产品合格证进行涂改,并口口声声说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是允许厂家这种行为方式的,我觉得无法理解,我觉得厂家知法犯法,所以必须严惩不贷。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时间: 2020-06-03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20-06-03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

       2020年5月,我局收到曾先生关于举报隆回县山峰米业有限公司产品“山泉稻香米”包装袋上有黑色涂改痕迹,产品使用了已废止的执行标准的接诉。针对此项投诉,我局监管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一、投诉人反映的黑色涂改痕迹,是企业将执行标准的年号以黑色覆盖不易脱落方式涂掉,而不是涂改。二、因为产品标准变化,企业产品大米新标准为GB/T1354-2018,该标准自2019年5月1日实施,原标准为GB/T1354-2009,标准年代号不同,企业原先没用完标准为“GB/T1354-2009”的包装袋,可以在涂掉标准年号后继续使用。三 、感谢投诉人专业善意的提醒。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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