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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罗羽 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19-12-27
来信主题: 关于农村失地农民购买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
来信内容: 您好: 我父母是新邵县潭府乡的失地农民,按照政策,应该是都可以享受购买一次洗缴纳养老保险的政策的。但是去年10月份村里通知办理保险的时候,却规定一户只允许一人办理此保险,于是只有我父亲一人办理了这个保险。 现在地已经被征走了,如果没有这样一份保险,无疑是对老人家晚年生活的一种伤害。所以想问一下,国家政策是否只允许失地农民家庭中的一人办理此种保险?对于失地农民,现在是否还有补办这个保险的渠道? 谢谢!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新邵县 受理时间: 2020-01-06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新邵县 处理时间: 2020-01-09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关于李海宁咨询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问题的答复

 

李海宁同志:

你所咨询农村失地农民无法购买养老保险,反映关于失地保险规定一户只许一人办理失地保险事宜,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31号)文件新邵县人民政府制订了《新邵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6〕55号),根据该《实施方案》的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具体纳入人数以户为单位,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3亩,按所征土地面积占该被征地户经县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面积的比例确定。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按照自愿参保原则,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不同参保方式,个人享受的补贴标准一致。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不享受养老保险补贴。

经查在被征地系统中,你父亲李敬求和你母亲周玉梅两人通过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农经站等部门审核都符合被征地农民保障条件,你父亲选择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你母亲选择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根据《实施方案》你母亲选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能再改为新邵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补贴资金已补贴到你母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待年满60周岁下一个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新邵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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