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无 | 受理部门: | 市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19-12-1 | |||||||
来信主题: | 关于中小学义务教育 | |||||||||||
来信内容: | 致:邵阳市教育局 从司法角度看,邵阳市第六中学研学经费来源完全违背和否定了义务教育的初衷,教育工作是推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石,你们做为教育部门工作人员,本应该是用自己的职业素养推动和传播社会公平,公正和良知,用身体力行的坚决反对社会的黑暗面和一切不公,我们教育目的有且只有一个,就是人类的文明发展和进步,其他的国家、民族情节只能让我们行为偏离正常轨道,思想变得的狭隘、落后,如果仅仅只是为了政权稳定和政党利益那就是邪恶至极的。 根据中央11部委,省、市意见,研学经费来源政府、社会、学校、家长,主体责任还是在于政府财政,你们就如此解读教育部的文件? 显然,你们如获至宝般的找到家长这个对你们最有利益的“主体”字眼,像群饿狼见到猎物一般找到了一群受尽蹂躏和苦难的羊羔而垂涎三尺,他们的愚昧无知,他们的麻木不仁,他们是乌合之众任由肉食者百般欺凌,却依然为肉食者欢欣鼓舞,他们出生就是的可怜和卑微的,却换不来你们的丝毫同情和怜悯,为了利益刚好利用他们可怜和卑微,想尽一切办法,使出浑身解数榨干他们的血和泪,义务教育是写进了神圣《宪法》第19条,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是《宪法》的坚定执行和维护者,中小学生的研学课程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中央部委和省、市部门给出的仅仅意见,不是政策,也不是法律,更不是《宪法》,当意见和《宪法》规定不符时,我们应该遵循的是《宪法》而不是意见,因为《宪法》是全国人民的整体意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见只是政府的对教育工作的看法,可以随便更改,因为意见中经费来源有家长二字,不知有多少班主任,老师,校长,教育部门职工、领导……,因此丧失职业素养和人性道德,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这件事情上,我们不得不承认每个人都存在人性之恶的力量,自由个体充其量就是一个恶人,而且有法律的约束,团体的恶可以共振让每一个人的恶放大千万倍,从而产生群魔般的破坏力量,所以治理团体之恶才是预防的人性之恶的关键。 正确的目的要用正当的手段去获取,研学的目的是正确的,但是手段正当才有教育的意义,义务教育就必须要用义务教育的手段,非义务教育的手段等同于改变和否定了初心,研学的性质就会变成“研钱”,集体协作、不择手段只为捞钱,研学最终结果和初衷就会背道而驰! | |||||||||||
处理情况 | ||||||||||||
受理单位: | 教育局 | 受理时间: | 2019-12-04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受理情况: | 研学旅行是依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湖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的综合实践教育,目前我市暂时是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研学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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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 教育局 | 处理时间: | 2019-12-04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研学旅行是依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湖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的综合实践教育,目前我市暂时是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研学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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