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水路交通安全、港口、岸线、水路运输、航道、船舶及船舶防污染环境等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协助相关管理单位维护市辖三区水上交通运输秩序;承办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处理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0739-5695983 0739-5695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