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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1万元!邵阳市查处首例违规放行超载车辆出站行为
来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更新时间: 2021-12-29 15:49

    (通讯员 陈赤波 封彦勇)近日,邵阳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对违规放行超载车辆的邵阳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为《湖南省治理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条例》自今年10月1日实施以来邵阳市查处的该类案件的首例。


    12月21日,邵阳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队员在大祥区学院路梅子井路段巡查时,发现一台车号为湘EB4805的混凝土搅拌车核载16吨,实际装载混泥土23吨,存在超载行为。执法人员随即赶到货物源头企业,通过治超平台联网数据比、锁定相关证据链后,认定该货运源头企业邵阳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在今年7月份接到支队下达的关于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行为整改通知书后仍未改正,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条例》第十三条“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按照该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即对该货运源头企业做出了以上行政处罚。


    邵阳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南省治理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条例》已于今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该支队依据职责职能,通过开展顽瘴痼疾“亮剑行动”,加大了对市区货物源头企业的检查频次,从源头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全年共对市区所有11家相关企业开执法检查36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该负责人再次提醒,超限超载行为危害极大,执法机构不但要对超限超载的承运人实施行政处罚,货物源头单位同样也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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