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适老化和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招考录用

2019年中共邵阳县纪委、邵阳县监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5 09:22 信息来源:中共邵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中共邵阳县纪委、邵阳县监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及要求

中共邵阳县纪委、邵阳县监委系统工作人员10名,具体要求见《2019年邵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2)。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各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在公务员或参公岗位上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截止至2019年5月1日);属乡镇公务员的,必须在乡镇公务员岗位上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4.副科级以下职务工作人员(科员级);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会计、审计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或公安初级执法资格(含初级)以上,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具有履职身体素质;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与邵阳县纪委监委以及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对象公开选调。

(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通过邵阳县政府门户网、邵阳市政府门户网和张贴纸质公告的形式发布。选调过程中各环节信息通过适时张贴公告形式发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6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中共邵阳县纪委组织部(县纪委办公楼后栋二楼2206室),咨询电话:0739-6802087。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或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邵阳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好相关栏目内容。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资格审查完成后退回;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证明复印属实);

4)填写好相关内容的《邵阳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4.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

(三)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在考前3天之内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相关专业知识、写作能力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笔试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程序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同一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本次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以上成绩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准。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组成专门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考试、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不进行递补;凡因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转任。考察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商县委组织部确定选调人员。在邵阳县政府门户网及适当地方对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存在影响选调结果情形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县纪委常委会再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附:1.《邵阳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9年邵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中共邵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邵阳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

版权所有:邵阳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11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1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