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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阳市楚怡中职学校改扩建项目代建合同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17:20 信息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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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投〔2023〕18号

关于邵阳市楚怡中职学校改扩建项目

代建合同备案的通知

邵阳工业学校、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邵阳市楚怡中职学校改扩建项目《代建合同备案申请报告》、备案申请表、项目代建合同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1号)和《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合同审查备案办法》(湘发改代建〔2015〕192号)要求,对邵阳市楚怡中职学校改扩建项目代建合同予以备案,合同自备案之日起正式生效,并就后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合同备案。本项目邵阳市楚怡中职学校改扩建项目,实行阶段性代建,工期控制目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540日(日历日)。代建服务费综合优惠率20%,详见附表。代建合同如与《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标准招标文件(2020年版)》中的合同文本不一致且未经市发改委备案同意的条款无效。

二、合同履行。项目代建合同备案后,请尽快启动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在代建周期内承担建设单位的权利与责任,代行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职责,项目使用单位履行监督、协调和配合职责。双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共同努力,协同配合,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遇有争议,应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依据代建合同相关约定协商解决,或提请我委协调。

三、合同补充与修改。已经备案的代建合同原则上不得擅自修改,遇有合同条款界定不明或存在疑义的,可咨询我委进行解释。确有需要补充或修改合同条款的,应签订补充协议,并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取得我委备案通知后方可生效。

四、合同实施情况监督。项目实施期间,请代建单位于每月5日前向我委报送代建工作月报,介绍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的重要节点,如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概算审核、项目开工、重大变更或概算调整审查、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等环节实施时,应提前向我委通报。我委将适时组织对项目的监督检查,请予支持配合。

五、项目推进服务。对涉及项目建设、合同履约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你们可随时向我委反映,我委将积极提供服务、帮助协调解决。

六、项目后评价。项目代建工作完成后,我委将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代建单位履约情况进行后评价,后评价结果将记入项目代建单位的监管记录。

附件: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合同备案表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合同备案表

项目名称

邵阳市楚怡中职学校改扩建项目

合同甲方

邵阳工业学校

合同乙方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建管理

主要范围

本项目实施阶段性代建。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代建合同生效开始至工程实体移交为止,对项目的前期和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含造价)、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施工等报建手续办理和与项目建设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衔接报批手续等,办理预算、结算财政评审,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整个建设过程协助招标人完成造价控制,确保工程顺利推进等相关事项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可根据项目实际调整表述。二次装修纳入代建范围的,二次装修范围以财政部门审定的为准)。

代建服务

主要内容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代建合同的约定,代建周期内代行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办理规划、施工、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园林、市政等有关报批手续;

3.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依法组织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和组织实施,并将招投标和采购情况、签订的合同按有关规定报发展改革、财政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5.会同使用单位按项目进度申报建设资金,审核签认各项工程建设应付款项,及时向甲方申请支付,按月向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和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6.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协助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代建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8.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办理项目实体移交手续;

9.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管理资料;

10.按有关规定要求和代建合同约定,做好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服务工作;

11.完成本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管理工作。

代建周期

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54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代建项目

管理目标

1.代建投资控制金额:暂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阶段性代建为已批复概算)10096.51万元为投资控制金额,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概算投资额为准。

2.代建进度控制目标: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54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3.代建质量控制目标: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相应法定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4.代建安全控制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5.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廉洁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代建服务费合同金额、取费优惠率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建服务费,代建服务费金额按湘发改价服[2015]744号文件(合同签订时物价部门取费标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乙方投标报价的综合优惠率确定,代建服务费综合优惠率为20%,取费基数按代建范围内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设计概算计算(二次装修纳入代建范围的,取费基数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在初步设计概算未批复之前暂按代建范围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估算计算。

代建服务费暂定金额245.6万元、支付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本合同的预付款为:代建服务费暂定总额的35%(30%-40%之间);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5个工作日(3-5个)内报请财政支付。

主体工程基础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7-10个)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20%,代建服务费总金额与暂定总金额有差额的,在本次支付中应按预付款情况予以扣减或补足,如扣减不足的,在下一个支付阶段予以扣减;

主体工程封顶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7-10个)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20 %(10%-20%),代建服务费总金额与暂定总金额有差额且在上一次支付中尚未扣减完的,在本次支付中继续扣减;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7-10个)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20%;

余款(代建服务费总额的5%-10%)待代建范围内工程决算完成后的14日(一般为14日)内付清。

代建管理

团队

是否常驻现场

是否承担本项目以外工作

身份证号

王俏

项目经理

不允许

4309231991******67

童琦

现场管理兼报建及档案管理

不允许

4301811983******5X

殷圣杰

现场管理

不允许

4302031986******16

李婕

设计管理

允许

6401021978******23

李湘南

造价管理

允许

2102211973******91

张迪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允许

4302031986******11

代建履约

保函金额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金融机构履约担保额度为6144190元(履约担保金额比率为项目估算总投资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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