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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祥区红旗路南正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9-13 10:24 信息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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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投2021〕176               

关于大祥区红旗路南正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大祥区红旗路南正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力促进邵阳市卫生状况、市容市貌和环境质量的不断好转,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及湖南省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湘建保函〔2021〕3号),该项目已由市住建局出具了同意调整的意见,市财政局出具了资金安排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用地审查意见,邵阳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邵政投评〔2021〕45号),同意实施大祥区红旗路南正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108-430500-04-02-792878)。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路南侧;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住宅13栋,庙堂1栋,改造总户数171户;改造内容为建筑立面的修缮以及建筑周边基础配套的修缮。

三、项目单位(法人):邵阳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陈军辉),主要职责是参与组织实施全市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组织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项目申报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金分配和拨付工作;承担市区直管公房的经营、租赁、维护、改造和市区私房落实政策等具体工作。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94.29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用654.15万元,其他费用67.93万元,预备费72.2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补助和中心自筹。请按《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18〕3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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