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投〔2020〕206号
关于邵阳市国资系统D级危房双清区
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市国资系统D级危房双清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及项目可研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批复条件。该项目属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具了《关于同意市国资系统D级危房双清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调剂棚改指标任务的批复》(邵保建办〔2020〕14号),同意列为保障性住房项目,确定你公司为项目开发主体;市规划局已出具选址蓝线图,市国土局已办理国土证(邵市国用(2014)第D00168号),邵阳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关于<邵阳市国资系统D级危房双清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报告》(邵政投评〔2020〕27号),你公司出具了该项目资金来源的情况说明。
二、批复内容
1、为切实保障民生,改善棚户区内居民居住条件,提升邵阳城市形象,同意实施邵阳市国资系统D级危房双清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邵阳市双清区邵双路原电子仪器厂(邵双路与顾客山路交汇处)。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拟建安置小区总户数636户(具体户数由住建部门确定),总用地面积13749.8m2,总建筑面积为69479.4 m2,停车位360个。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08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7743.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28.41万元,预备费1917.1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单位自筹。
5、项目建设总工期:3年。
6、该项目仅限于市国资系统D级危房双清区集中安置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7、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全部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8、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要以人为本,严格按照《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棚户区改造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方案,妥善处理与安置居民间的关系,保障其相关合法权益,切实依法拆迁、和谐拆迁,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10、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11、请根据本批复要求,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概算。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