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放市管项目招投标管理权限的通知
邵建发〔2020〕56号
SYCR-2020-14003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9〕31号)规定,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省管项目招投标管理权限的通知》(湘建监督〔2020〕43号)精神,结合我市招投标管理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下放市管项目招投标管理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管项目招投标管理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含市辖三区)委托下放。
二、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下放给我市的省管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权限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权承接并实施监管,不再下放。
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项目,以及跨县(市)行政区域的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招投标监管;工程复杂程度高的特殊项目,通过招标人申请,经组织专家论证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监管。
四、市本级和各县市要认真做好下放项目招投标监管承接工作。在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健全内部衔接工作的基础上,确保其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法依规依程序顺利实施,防止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脱节、缺位。严格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监督〔2019〕169号)规定,切实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强化招投标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确保招投标工作高效、公正、公平。
本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