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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永久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16:24 信息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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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政办发〔2021〕8号
各产烟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邵阳市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永久保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邵阳市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永久保护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基本烟田永久保护,进一步稳固烟叶产业基础,促进邵阳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永久保护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精准做好基本烟田规划
基本烟田是指在粮烟生产功能区内实行粮烟合理轮作,适宜种植烟叶的宜烟农田。各产烟县人民政府要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认识做好基本烟田规划及划定工作的重要性,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认真做好划定工作。
    (一)划定基本原则。坚持以粮为先、粮烟并举。牢牢把握耕地的首要功能是保障粮食供应,基本烟田的种烟功能要服从和服务于耕地种粮的功能,在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的基础上,适度稳定发展烟叶产业。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筹粮食与烟叶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粮烟生产功能区,引导烟农健全粮烟轮作的耕作制度,推动粮食与烟叶产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按照基本烟田划定条件,优化烟叶生产布局,在不影响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把现有烟叶生产区中最适宜烟叶生产的耕地优先划定为基本烟田,建立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制度,严格落实保护责任。(责任单位:各产烟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
    (二)明确条件和面积。基本烟田必须具备生产优质烟叶的生态环境条件,要求气候适宜,土壤肥力适中、耕层深厚、通透性好,排灌便利,宜机性好。不得将地形坡度大于15°、低洼易涝、病害严重、水资源贫乏、易遭受自然灾害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的区域划定为基本烟田。依据我市烟叶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为确保完成18万担烟叶收购任务,全市规划建立基本烟田面积10万亩(隆回县4万亩、新宁县3万亩、邵阳县3万亩),实际每年烟稻轮作种植面积约6万亩。(责任单位:各产烟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
    (三)划定技术要求。各产烟县要将基本烟田落实到图斑地块,并与农村土地永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结合,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确保划足、划优、划实,做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市人民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烟草等单位专家,对各县划定方案及成果进行论证评审。各产烟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基本烟田划定方案,进一步将基本烟田落实到乡镇、到村、到具体地块,在各产烟县水稻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尽可能划定基本烟田范围,确保重叠比例达90%以上,力争达到95%,并将基本烟田矢量数据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自然资源部门提供基本农田、水稻生产功能区、农田建设现状、地理坐标信息、田块权属信息等方面资料,协助烟草部门建立基本烟田档案。烟草部门要在国土空间“一张图”上对现有能用育苗烘烤设施进行标记,并实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产烟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
    二、高标准建设基本烟田及配套设施
统筹推进基本烟田建设工作,农业农村、烟草等相关部门在不改变项目资金渠道的前提下,将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向基本烟田与水稻生产功能区重叠区集中,提高基本烟田区域高标准建设项目落地率,逐步完善基本烟田设施配套水平,提升“宜机化”水平,并将建成的高标准烟田及时纳入高标准农田“一张图”。
    (一)高标准开展基本烟田建设。在基本烟田保护区内,以“宜机化”改造为目标,以百亩以上连片区域为单元,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烟田建设。按照“归并田块、平整田面、地连片、田成方”的要求,采取耕作层剥离与回填、客土回填、细部平整等措施,开展轻中度土地整理,确保整理后田块面积达5~10亩。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不断提高基本烟田质量。(责任单位:各产烟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烟草专卖局)
    (二)完善基本烟田配套设施。按照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高于8%、机耕路直通田块比例达90%的要求,配套开展烟田水利设施和机耕道路建设,确保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渠相连。开展以砂石路为主、路面宽度2~3.5m的田间机耕道路建设,配套建设机械下田和上路设施,满足机耕作业及农资运输要求;开展灌溉渠、排洪渠、小型集雨设施、小型拦河坝、小型提灌站为主要内容的烟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田排灌条件。完善基本烟田区域烤房群变压器及线路配套,老旧线路改造,确保用电安全。健全线路检修、烘烤停电线路抢修和应急供电机制,保障烘烤期间正常供电,加大电能烤房推广力度。开展现有育苗烘烤设施提质改造,适量新建补充,大力推广成熟农机和支撑绿色发展的新技术装备,不断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围绕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区及烟叶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升级烟叶分级及收购设施,提升自动化水平。(责任单位:各产烟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国网邵阳供电公司、市烟草专卖局)
    (三)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村社带动、烟草推动”原则,结合基本烟田建设,以乡镇或村委会为主体,建立乡镇、村委会、烟农合作社、烟农等多主体整合的土地流转平台,探索土地入股、互换、出租、转包、托管等方式,有效推进基本烟田集中流转。建立土地流转规范和信息平台,与烟农签订基本烟田保护与流转协议,明确土地流转模式、土地租金标准和承包年限,实现5年以上长期稳定流转。通过土地流转推进集中连片种植,促进种烟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种植主体培育,不断提升烟叶生产规模化水平。健全合作社专业化服务体系,摸索打造土地流转、育苗、机耕、烘烤、分级一站式烟农服务平台,切实解决烟农缺技术、缺劳力、缺土地等方面的矛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各产烟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
    三、严格实行基本烟田永久保护
建立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制度,落实保护责任,确保基本烟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生态不破坏。
    (一)严格基本烟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烟稻轮作的耕作制度,坚决杜绝基本烟田“非农化”“非粮化”。严禁占用基本烟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严禁在基本烟田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房、开采等破坏活动,严禁闲置、荒芜基本烟田。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灾毁等占用或减少基本烟田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原则进行补划,并相应修改基本烟田规划。(责任单位:各产烟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
    (二)打造烟稻产业综合体。在基本烟田内深化烟稻生产合作,打造烟稻产业综合体。农业农村和烟草部门要以推行烟稻水旱轮作模式,推动烟稻绿色高质高效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烟叶与水稻扶持政策的协同效应,共同建立稳定的烟稻双优生产基地。要进一步深化技术合作,加大优质有机肥、稻草及绿肥还田技术、生石灰溶田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禁滥用化肥,提高烟田土壤质量,有效保护土壤宜烟环境。推广绿色高效植保技术,严禁使用国家禁用农药和过量使用农药,防止烟叶农残超标和农药环境污染;严禁使用二氯喹啉酸类除草剂,防止烟叶除草剂药害,保证烟稻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烟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严禁将非烟稻轮作区的烟株残体遗留烟田,防止病害传播;严禁将农药及肥料包装袋、废旧地膜等随意丢弃或焚烧,防止烟田面源污染。要进一步完善烟稻生产协调发展技术体系,合理安排烟叶与水稻种植的茬口,选择合适的烟叶和水稻品种,有效解决烟叶与水稻种植时间冲突的问题,实现烟稻协同发展、共同受益。(责任单位:各产烟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
    (三)加强基本烟田配套设施管护。各产烟县人民政府要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从烟叶税中提取管护资金,专项用于基本烟田设施管护;要进一步完善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切实抓好沟渠清淤疏通、机耕道路养护、烟叶育苗烘烤设施及农机检修维护,着力提高设施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闲置基本烟田配套设施设备,确保长久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各产烟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
    (四)健全基本烟田永久保护机制。要在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区内设立标识标牌,发布告示,明确永久保护事项。通过村规民约或基本烟田永久保护责任书的方式将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利益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探索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基金,实行保护激励性补偿。构建基本烟田动态监管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将划定的基本烟田成果纳入卫星遥感监测范围,结合土地督察、遥感监测等方式,定期对基本烟田面积进行动态监测,对基本烟田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管理。(责任单位:各产烟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
    四、切实加强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两烟办、市烟草专卖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办公室,各产烟县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县级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工作要求,编制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区划定、建设和保护规划,制定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工作方案,安排基本烟田永久保护专项经费,统筹推进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工作。各产烟县人民政府要将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永久保护纳入本县“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确保2021年完成基本烟田划定、上图入库及数字化档案建立,“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市基本烟田建设任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产烟县人民政府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将基本烟田建设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机衔接、一体推进;要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基本烟田所在区域土地流转、农机具购置、有机肥施用、地膜污染治理、清洁能源利用等出台具体补贴政策。市烟草专卖局要进一步加大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并与基本烟田永久保护挂钩。烟基建设投入要安排在基本烟田划定区域内,非划定区域不再作安排。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永久保护纳入对产烟县人民政府烟叶工作年度考评。市烟草专卖局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加强对各产烟县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永久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

全市基本烟田建设与永久保护规划任务表

产 区

“十四五”

烟叶发展规划

(万担)

“十四五”

烟叶规划种植面积(万亩)

基本烟田规划建设

与保护面积

(万亩)

隆回县

7

2.8

4

新宁县

6

2.4

3

邵阳县

5

2

3

合  计

18

7.2

10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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