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CR-2022-00007
邵市政发〔202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因政策调整,2021年5月18日印发的《邵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邵市政办发〔2021〕7号)中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模式与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不相适应,无法有效调控和规范卷烟零售市场。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经研究,现决定对《邵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邵市政办发〔2021〕7号)予以废止。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