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建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邵市政人干〔2022〕11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肖建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金学华同志任市接待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张志勇同志市规划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经理(副院长)职务;
免去孙易之、蒋美凤同志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刘春联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林千军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廖明君、刘运礼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代林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蒋兴东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戴开盛同志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龙景刚同志任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秀成同志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雅莲同志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唐海源同志任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艳红同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罗博同志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钟剑同志任市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省农业广播学校邵阳分校)主任(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赵韬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金雄、段光华同志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夏建国同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唐卫雄同志任寨市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