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政人干〔2021〕16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潘光明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军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
刘长同志任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龙海鹰同志任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宁海江同志任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雄清同志任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欧阳铁光同志任市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焦劲松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湘翎、谢小洋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因机构调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吕湘翎、谢小洋、肖洪照等3名同志原任处级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