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市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制作业区的
通 告
邵市政发〔2020〕9号
SYCR-2020-00005
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改善邵阳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0〕17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制作业区(以下简称限制作业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动机械为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和材料装卸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凿岩机械、堆高机、机场地勤设备、农业机械(含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林业机械、渔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厂内机械等。
二、本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达不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规定的第三阶段排放的,或排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限制作业区范围
(一)大祥区限制作业区范围
1.大祥区主城区:资江和洛湛铁路以东、资江以南、邵水以西、新城大道和沪昆高速以北的合围区域。
2.国家农业科技园核心区(大祥湘商产业园):檀溪路、檀江、香铺南路、桃花南路、雨檀路、邵园路、永兴路、桃花南路形成的合围区域。
3.邵阳市大祥区工业经济开发区:塘瑶路以南、洛湛铁路和云峰路以西、罗塘路和竹山路以北、宝电路以东的合围区域。
(二)双清区限制作业区范围
1.白云路-龙须塘路-古塘路-昭阳路-白马大道-邵水-资江形成的合围区域。
2.莲荷村所辖区域。
(三)北塔区限制作业区范围
虎形山路-九龙路-南山路-北塔路-龙山路-资州路-魏源路-雪峰路-老G320-320国道-邵西大道-资江形成的合围区域。
(四)邵阳经济开发区限制作业区范围
北至320国道,东至金鸡路,南至白马大道,西至昭阳路、集仙路、大兴路。限制时间为全天24小时。
应急、抢险、民生保障等工程需要使用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限制作业区限制。
四、限制作业区内禁止使用未进行编码登记及达不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达不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经具备资质的机构治理达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且安装在线监控和定位系统后,才能进入限制作业区作业。
五、在市城区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每年应当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确保尾气排放符合第三阶段排放标准。
六、在限制作业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市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七、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对邵阳市行政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有关工作,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环保号牌登记管理,并对社会公布。
八、本通告自2020年11月25日起施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