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剑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邵市政人干〔2020〕 15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曾剑萍同志任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向同志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梅世江同志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谢羽华同志任新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智民同志新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曾朝阳同志任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洪华同志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晚清同志隆回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雷友云同志任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