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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29 17:09 信息来源: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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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拟定背景

为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更好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示范效应,促进节能产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就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用创新的办法,改革制约机制,激发节能主体和市场的积极性;二是创新制度,政策激励,健全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与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机制,加强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形成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立足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实际,兼顾领域和区域公共机构基础条件差异性,因地制宜,多方联动,积极稳妥开展节能改造。

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9年3月新建的正处级市政府组成局,之前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牵头、指导、督促等职责放在市政府办。当前,公共机构应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着眼长远,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依托,强化政府引导,完善政策支撑,培育规范市场,创新机制体制,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有效推广示范,促进全市公共机构能效明显提升。由于我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推进措施得力,样板单位节能效益显著,近段时间已有近10个重点用能单位想申请实施整体智慧式合同能源管理。但是,现行没有一个规范性的文件来引导和指导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为此,有必要拟定《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

二、拟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二)《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四)《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

(五)《关于开展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管发〔2022〕29号

(六)《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

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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