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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6 13:51 信息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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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
    2020年5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首次提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内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是十四五期间中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政策指引。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46号)等文件精神,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对商贸企业的影响,加快培育增大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简称限上企业)规模,积极推进消费市场“内循环”,全面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稳定增长,全面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拉动作用,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对限上企业培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机制和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
    二、主要特点

   (一)覆盖范围广。《通知》面对对象涵盖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个行业的商贸流通企业,其中包括限上法人企业和限上大个体。旨在全面提升我市四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推动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快速增长,促进我市商贸流通领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机制健全。《通知》明确要求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机制、完善限上企业培育入库机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压实相关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加快限上企业培育工作,激发企业主观能动性。
   (三)政策措施实。《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围绕目前限上企业培育工作存在的机制缺陷、分工不够清晰、流程不够明确、激励措施力度不够等问题,针对性地对入库机制、部门分工、入库流程进行了完善,并强化了对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了对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入库入统工作的长效激励促进作用。
   (四)协同联动强。《通知》制定过程中,先后多次会商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各单位结合部门职能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创新性意见建议,确保《通知》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多措并举、统筹推动。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主要是为了建立限上企业培育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有力有效推动限上企业培育壮大,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其中建立三个工作机制:一是市县两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机制,每季度第2个月召开联席会议总结通报情况、安排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完善限上企业培育入库机制,明确县市区商务、统计、市场监管、税务各部门工作职责和限上企业申报入库流程。三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明确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安排工作经费,充分调动基层和企业工作积极性。具体是4条措施:
    1.对年度新增限上商贸流通法人企业(不含以前年度退出的,下同),由受益财政给予不低于2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
    2.对纳入联网直报系统满一年以上且年度零售额(营业额)同比增幅20%以上的限上法人单位(以统计部门核准的数据为准),由受益财政给予2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
    3. 各县市区财政给予限上法人单位统计数据报送人员一定补助(不低于2400元/人.年)。
    4.对限上企业和近限企业,在项目资金、财政支持、资源配置、专项申报、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评比评选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扶持和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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