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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03 18:01 信息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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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作背景

市民政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业现状和亟需解决的瓶颈问题,为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起草了《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并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

一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2020年11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这是党和国家把养老事业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省政府2020年12月印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要求各地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补助、实行社区养老服务运营补助、实施连锁品牌扶持补助,省政府将这些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养老领域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指标。

二是顺应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声的需要。近年来,市人大、市政协每年都听取市民政局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情况,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结合我市养老服务的现状和现实需要,对如何发展我市养老服务特别是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支持、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事青市长对意见建议十分重视,亲自作出批示,要求调研实情、精准施策、促进发展。

三是促进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需要。我市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补贴和百岁老人健康长寿补贴标准是2014年制定落实,多年以来没有提标,保障水平在全省范围内较低;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1000元建设补贴是2015年政府出台的标准,其它市州高的达到10000元、平均达到5000元,我市最低。自出台政策以来,市区内还没有一家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到建设补贴,都是利用家庭住宅设置而成,也正因为补贴标准低,社会力量都在坐等观望,导致我市缺少规模型民办养老机构。在拟定的文件中,我们提出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补助、社区养老服务运营补助、连锁品牌扶持补助和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实际上,每年补贴的资金不多,按照等级评定标准,我市养老机构能达到三星级以上较少,目前市区内能享受一次性星级补贴的机构不超过8家,享受社区养老服务运营补贴机构不到10家,能享受连锁品牌扶持补贴的机构还为零,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实际上还要到2026年才开始发放补贴。经民政局、财政局共同预测,落实好上述老年福利补贴和养老机构各类补贴政策,每年需市财政安排的资金在500万左右。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法〔2020〕59号)

三、主要内容

共拟定十三条措施:1、强化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2、推进闲置资源提升转化;3、保障特困供养机构运转经费;4、提高老年人福利补贴标准;5、加大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力度;6、推进助餐补贴;7、奖补社会力量新办养老机构;8、提高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9、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补助;10、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运营补助;11、实施连锁品牌扶持补助;12、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13、落实各类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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