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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01 15:13 信息来源:邵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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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出台《邵阳市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

近年来,在邵阳市委市政府英明领导和省教育厅大力支持下,我市教育系统取得显著成绩,老百姓的满意度稳步上升,但仍有少数中小学校及教师在违规招生、违规补课等教育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上顶风违纪,为健全我省教师管理机制,2019年8月21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湘教通〔2019〕270号),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该办法已试行一年多,对我市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但其中对中小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的约束相对较少,结合我市教育实际,邵阳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经过几轮调研讨论,制定了《邵阳市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

二、《邵阳市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依据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湘教通〔2019〕2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改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修订版)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6.《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

7.《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

三、《邵阳市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该实施办法共有六章二十条。第一章(第一条、第二条)总则;第二章(第三条至第十条)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的认定;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教师违规从教行为的认定;第四章(第十三条至十六条)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及权限;第五章(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办学行为的监管;第六章附则。

邵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5日

    关联稿件:关于印发《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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