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环资〔2020〕52号
关于邵阳市红旗渠污水厂扩建提标、管网改造及修复和
雨溪片区雨污分流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阳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邵阳市红旗渠污水厂扩建提标、管网改造及修复和雨溪片区雨污分流调水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人居环境,确保水质安全,原则上同意邵阳市江北污水提标、管网新建及修复工程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邵阳市东岸红旗渠河口。
三、项目建设内容:邵阳市红旗渠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4.0 万吨/天,提标改造8.0 万吨/天,按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二级排放标准设计;新建红旗渠六洲桥至新华南路约4公里截污管网工程;三里渠两侧新建污水管网以及原污水渠改造为雨水渠,同时开展现有管网清淤及修复工程等;新建雨溪片区调水压力管5.8公里,同时对该片区内雨污水管网进行分流。
四、项目总投资为工程总为454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建设单位:邵阳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节能设计规范,进一步优化节能措施和方案,积极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