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环资〔2020〕51号
关于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厂提标及管网新建和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阳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厂提标及管网新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人居环境,确保水质安全,原则上同意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厂提标及管网新建和改造工程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城东乡洋溪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已建规模为10万吨/天,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的基础进行提标改造,按国家一级A标准及湖南省二级标准出水设计,采用A2/O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接触消毒处理工艺;修复及改造现有洋溪桥纳污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并进行清淤原;新建用地面积1.59亩,设计处理规模为4万吨/日的洄水头提升泵站一座;改造邵水西岸污水管网1.74公里,修复东岸污水管网1.74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为工程总为251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设单位:邵阳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节能设计规范,进一步优化节能措施和方案,积极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