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为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9〕2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在3个工作日内将计划转发下达到具体项目。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配套设施与房屋工程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安排的项目要符合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
2、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财政、审计、房地产(住房保障)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管,做到专户储存、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
3、加强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调度和监督检查。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投资项目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监管机制。要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措施加强项目建设实施的动态监管,及时报送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对计划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
4、通过重大项目库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按月调度。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各县(市)发改局要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中央预算内项目实行按月调度,于每月10日前如实更新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省发改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对建设进度慢、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5、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部署,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要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的绩效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两个部分,其中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邵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5日
抄送:市监察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