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投〔2018〕93号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技术业务用房建设情况自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技术业务用房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201号)精神,为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有关规定,请立即认真组织对十八大以来,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含同级部门单位)新建或停建的办公用房、新建技术业务用房情况进行自查,形成简要自查报告并填报附表1和附表2,于3月23日(周五)12: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文字版传送市发改委投资科汇总,并同步发送电子版。
请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实事求是的原则抓紧报送情况,不得漏报、瞒报。根据自查情况,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督查清理,经查实存在漏报、瞒报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依程序上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
联系人:李志强;电话:0739-5362256;
传真:0739-5361601;邮箱:sytzk@126.com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适用本通知的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商、质检、税务、海关、商检等各类技术业务用房均纳入自查范围。)
附件:1.十八大以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停建情况自查表
2.十八大以来党政机关技术业务用房建设情况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