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投〔2018〕96号
关于邵阳市原省新华印刷二厂棚户区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湖南省新化县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请求对原省印刷二厂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立项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2号)、《邵阳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第九条,该项目由市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已由邵阳市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出具了批复文件(邵住保字〔2014〕009号),并经省住建厅和财政厅进行信息备案(湘建保〔2014〕71号),市规划局出具了规划条件书(案卷编号:2017-02),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邵国土资函〔2016〕第21号),符合有关规划要求。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邵政投评〔2018〕14号)。
三、核准内容
1、为落实湖南省棚改计划,改善棚户区内居民居住条件,提升邵阳城市形象,经研究,同意实施邵阳市原省新华印刷二厂棚户区改造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新华南路和玉兰路交叉口的邵阳东大路控规的A-18#、A-20-1#地块和位于云南山路西侧的邵阳市东大路控规A-10#地块。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就地新建安置房安置居民587户,新建住宅建筑面积58700平方米,棚改户单户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户,如大于100平方米/户,超出部分必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地下人防和车库8850平方米,停车位295个,同步建设安置小区道路及水、电、气、绿化、照明灯基础设施。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7934.0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12221.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190.03万元,项目预备费为522.35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国家棚改专项补偿资金。
5、项目实施时间:2年。
6、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节能设计规范,进一步优化节能措施和方案,积极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
7、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采购均应依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9、要以人为本,严格按照《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棚户区改造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方案,妥善处理与安置居民间的关系,保障其相关合法权益,切实依法拆迁、和谐拆迁,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10、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11、请根据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评批复、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12、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