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投〔2016〕47号
关于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阳市社会事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对<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邵社发函〔2016〕11号)等相关资料收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也组织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报告(邵国投评〔2016〕03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进度,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项目城市圈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5〕105号)及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同意你司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择址邵阳市大祥区雨溪镇新冲、五花村,实施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共需安置拆迁居民104户,根据政府纪要,采用一户一宅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安置模式,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32372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6312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及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解决。
四、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重要设备与材料的购置及安装均依法实行公开招标,请依法依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五、在后续设计工作中,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补充论证,优化工程设计方案;要以人为本,严格按照《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方案,妥善处理与安置居民间的关系,保障其相关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切实加强管理,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六、请你公司根据本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七、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2016年1月29日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