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阳市长途客运、货运车辆休息驿站园项目备案的通知
邵阳金宇物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邵阳市长途客运、货运车辆中途休息驿站园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邵阳市企业投资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现就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决定的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二项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二、备案内容
1、项目名称:邵阳市长途客运、货运车辆休息驿站园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邵阳市双清区世纪大道旁,渡头桥镇鸡笼村和火车站乡泉塘村。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00亩,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用地120亩,二期80亩;总建筑面积47000平方米,其中司乘、旅客休息用房和超市18000平方米,车辆维修、车辆检测中心,违法教育培训中心,多功能违章查询,驾管便民服务窗口24000平方米,办公用房5000平方米,同时建设停车场、文化休闲广场、公厕等附属设施。建成后,可容纳1000辆客(货)车同时停靠,提供住宿、餐饮、购物、休闲娱乐、旅游接待、汽修、车辆安全检测、车辆证照补办、驾驶员违章率清分考试一站式服务。二期将拓展钢结构车辆集中停放、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业务。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80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如需对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6、请邵阳金宇物资有限公司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设备进口、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
7、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8、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包括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需报我委另行核准。
2015年9月22日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