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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邵阳市全市疫情汇总

发布时间:2022-12-01 09:27 信息来源: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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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在外省返乡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钟某,男,外省返邵人员。11月25日从外省返回邵阳县,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1月25日至28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1月2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11月30日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谭某某,男,外省返邵人员。11月25日从外省返回邵阳县,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1月25至28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1月2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11月30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钟某:

11月25日

凌晨3:11-11:15 从外省乘坐Z285次列车到达长沙火车站;

11:18在长沙火车站做落地检后出站;

11:25-14:50在长沙火车站站前广场逗留;(期间12:45到出站口马路对面烟酒便利超市买面包;)

14:51-15:20步行从火车站地铁站4号口进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长沙高铁南站;

15:20-18:00步行经西出站口出站后在高铁南站西广场等车;

18:00-次日凌晨1:30从长沙南站闭环转运至邵阳县红石隔离点集中隔离。

11月30日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2谭某某:

11月25日

8:13-12:33从外省乘坐G1185次高铁到达长沙高铁南站;

12:33-14:14在长沙高铁南站排队进行落地检采样后经西出站口出站;

14:15-18:00步行出站后在高铁南站西广场等车;

18:00-次日凌晨1:30从长沙高铁南站闭环转运至邵阳县红石隔离点隔离。

11月30日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两名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邵阳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9-682153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邵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县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返)县,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县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县5天内(含第5天),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邵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新邵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石某某,男,20岁,居住在新邵县陈家坊镇田里村3组,11月27日从外省返乡,11月29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1月30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县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经初步流调,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7日

22:13乘坐高铁G507到达长沙南站。

11月28日

03:00 乘坐私家车湘EQS535返回陈家坊镇田里村家中;

14:00  因其是外地一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

11月29日

18:2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新邵县疾控中心(0739—3665769 )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新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县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新邵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县,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达新邵不满5天者,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新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绥宁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陈某,女,外省返绥人员。11月28日晚从外省返回绥宁,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1月29日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8日

乘坐G71次高铁(16车厢)于12:33抵达长沙高铁南站,落地检后于13:00在高铁站搭的士到长沙市扬帆水果批发市场外拼车,于14:00乘坐拼车返回绥宁,18:39在绥宁枫香高速公路出口进行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后继续乘坐原拼车,于19:00到万家坪大桥桥头(西),下车后直接搭的士(车牌号:湘EX6733)回家,19:30抵达河口乡竹舟江村家中,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1月29日

7:50被推送为密切接触者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该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绥宁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9-7611259)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绥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绥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入(返)绥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绥,并按要求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健康管理期间,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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