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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在外省返乡居家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发布时间:2022-11-27 11:06 信息来源:新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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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者:曾某某,男,35岁,居住在新邵县巨口铺镇白云铺村3组,11月18日从外省返回家中,11月25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1月26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县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经初步流调,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8日

16:16-19:39乘坐高铁(G6152)到达邵阳高铁南站;

20:00-22:00乘坐朋友王某某越野车(湘EBK087)返回巨口铺镇白云铺村家中。

11月19日至24日

一直居家,期间由村防保医生采样做核酸,结果均为阴性。

11月25日

居家;

09:00由村防保医生采样做核酸;

23:30闭环转运。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新邵县疾控中心(0739—3665769 )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新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县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新邵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县,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达新邵不满5天者,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新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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