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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1-22 11:36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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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2  组织机构职责

2.3  现场指挥部

3.   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监测预警

3.2  信息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事件分级

4.2  分级响应

4.3  应急处置

4.4  信息发布

4.5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总结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设备保障

6.3  资金保障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7.2  责任追究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  预案制定与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对机制,及时、高效处置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事件,确保机场正常运行,为旅客提供安全、优质的航空运输服务。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湖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湖南省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预案》、《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民用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的应对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快速反应,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民航正常运行秩序。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的应对工作。

2.1  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邵阳市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民航湖南监管局局长、邵阳武冈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任副指挥长,邵阳武冈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外事港澳侨务局、市气象局、武警邵阳支队、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邵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由邵阳武冈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任办公室主任。

2.2  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指挥部

统一领导全市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应对工作,研究解决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省指挥部报告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统一发布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信息。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民航湖南监督管理局  发挥民航监管职能,督促各运行主体落实相关责任;协调民航上级部门给予支持。

邵阳武冈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组织大面积航班延误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将大面积航班延误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民航湖南监管局、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并协调民航上级部门给予支持。

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机场及周边地区正常秩序,指导机场公安分局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划定应急救援特别管制区,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应对因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市交通运输局  指导协调运力进行应急资源运输和旅客疏散转移。

市卫生计生委  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开展旅客的紧急医疗救治工作。

市旅游外事港澳侨务局  组织协调宾馆、酒店等做好受航班延误影响滞留旅客的接待工作。

市气象局  协助提供气象监测、气象预报信息和技术支持。

武警邵阳支队  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时,协助做好机场及周边地区警戒控制,维护正常秩序。

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助市指挥部组织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应急救援单位(部门)快速赶赴现场。

2.3  现场指挥部

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时,机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驻机场单位和相关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监测预警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信息调度和通报,加强极端性天气监测和空中交通流量管控,加强机场巡护和隐患排查,维护现场秩序。

3.2  信息报告

发生较大以上航班延误事件后,机场应立即将事件情况电话报告市人民政府、民航湖南监管局、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由市人民政府在2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书面报告省人民政府。

信息内容应包括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航班延误数量、延误程度、机场滞留旅客数量以及相关单位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 应急响应

4.1  事件分级

根据航班延误数量、延误程度等,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事件分为一般延误事件(Ⅳ级)、较大延误事件(Ⅲ级)、重大延误事件(Ⅱ级)、特别重大延误事件(Ⅰ级)四级。

1)一般延误事件(Ⅳ级):机场出港航班延误2小时以上仍无法起飞的航班数量达到当天航班量30%以上50%以下。

2)较大延误事件(Ⅲ级):机场出港航班延误2小时以上仍无法起飞的航班数量达到当天航班量50%以上,或发生机场关闭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

3)重大延误事件(Ⅱ级):机场关闭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

4)特别重大延误事件(Ⅰ级):机场关闭72小时以上。

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  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分级情况,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响应分为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四级。

发生一般延误事件时,由机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

发生较大延误事件时,由市人民政府启动Ⅲ级响应并负责处置;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延误事件时,由省人民政府相应启动Ⅱ级和Ⅰ级响应并负责处置。

4.3  应急处置

4.3.1  一般延误事件

当发生一般延误事件时,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信息收集。机场建立信息联动机制,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通报停机坪的正常运行情况、单位小时航班放行能力、等待时间及相关应急处置情况等。

2)运行保障。机场负责综合机场保障、空中流量、重要航班等情况,提交航班放行顺序并发布;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人根据航班时刻、航路情况、对方机场意见、航班任务安排等情况调整航班,并通过提前告知、签转、合并航班等方式安置取消航班旅客,避免大量旅客在机场滞留。

3)旅客服务保障。机场向旅客发布航班动态信息,在候机楼内提供医疗救护,做好旅客滞留区域及重点区域的卫生、照明、通风、气温调节、饮水供应等工作,夜间保留足够的餐饮、零售商户正常营业并确保价格合理。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人根据航班延误服务标准为延误旅客提供餐饮、签转、退票、住宿等服务,对疏散旅客进行全程组织和引导,做好行李倒流及提取、通道开放、转运车辆停放等工作,并根据民航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4)秩序维护。机场公安分局根据需要在候机楼内部署相应的警力,加大关键运行区域的巡逻力度;机场加强楼内巡视,维护正常秩序;安检和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机场公安分局做好秩序维护工作。当发生旅客破坏公共设施、殴打工作人员、冲击安检现场、强行登机、霸占登机口等群体性事件时,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4.3.2  较大延误事件

当发生较大延误事件时,在采取一般延误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市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4.3.3  重大和特别重大延误事件

当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延误事件时,在采取较大延误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市指挥部协助省指挥部派出的工作组现场指挥开展旅客疏散、住宿、医疗救助、安全保卫等处置工作。

4.4  信息发布

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事件信息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妥善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5  应急结束

当引起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的原因已不存在,机场秩序已基本回复正常,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市人民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旅客损失补偿、现场清理等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2  总结评估

市指挥部对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机场按照民航行业要求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合理安排值班力量,配备必要的备勤人员。

6.2  设备保障

邵阳武冈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加大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设施设备的配备力度,建立健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定期更新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6.3  资金保障

有关部门根据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需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机场要加强宣传,定期对应急队伍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结合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民航大面积航班延误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7.2  责任追究

对在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8.2  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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