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在湖南设立总部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
支持措施
1.对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中国区总部,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的,按一事一议方式对其在湘企业给予支持;
2.对中国500强、民营500强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且实际到位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
3.对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世界500强来湘新设立区域总部,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500万元;
4.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立功能性总部,最高奖励其在湘企业3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按照市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商务局0739-2323188 市财政局0739-539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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