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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服务业集聚区及企业资金补助

发布时间:2022-07-12 17:55 信息来源:邵阳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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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授牌的服务业集聚区和区内主导产业相关的企业

支持措施

对于新授牌示范集聚区首次给予200万元项目补助建设满3年复核合格后再给予200万元项目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集聚区公共平台和重点企业研发创新等项目建设

政策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服务2019107)。

申请途径

向集聚区所在市发改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发改委0739-536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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